文案中“小蘿莉!你喜歡看書嗎?叔也喜歡看你。”帶有誘導意味和性暗示,令人感到不適。目前,該商業街負責單位已將廣告進行撤除。
前些天,“蘇州男子隔空猥褻17名幼女”“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14歲養女”等案件甫一曝光,就觸動了輿論神經,讓“未成年人保護”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。然而,時隔不久,類似事件又再度上演,“未成年人保護”目前人們堪憂。
這樣的廣告語一出,也迅速引發了網友的強烈反感。“小蘿莉和叔這種稱呼,讓我極端難受”“這是什么骯臟齷齪的人想出來的文案”“臭哄哄的還以為自己挺幽默”“真夠病態的,簡直是野獸橫行。”“可能會激發犯罪……可怕!”網友們義憤填膺,嚴重嚴謹始作俑者。
根據新修訂的《廣告法》規定,“廣告不得有違反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的風尚的做法,不得包含淫穢,色情,性別歧視等內容。”特別增加了“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很明顯,這條廣告已涉嫌違法,尤其是涉未成年人,更是影響極其嚴重,必須依法嚴懲,從重從快!目前,南寧市市場監督機關也表示,將進行該依法法律制裁,同時實施為期3個月的清理整治行動。當然,嚴懲之余,這背后還有更多的問題值得深思。
據新聞報道,該廣告為商業街內商戶自發的廣告,非官方發布,這個人大跌眼鏡。若不是網友及時反映,這樣的問題廣告很可能還一直在公共區域,產生的后果難以預測。這反映出相關責任單位對戶外廣告的監管仍不到位,一旦及時發現問題,在監管力度上遠遠還不夠。
同時,頻頻出現的惡俗營銷,也反映出商戶平臺性別意識的缺乏,對弱勢群體保護意識的薄弱。近些年,部分廣告商戶們為了抓人眼球,通過撰寫低俗不堪的文案,炮制曖昧不清的字眼來博取關注。這樣的做法既挑戰了人們的道德底線,也拉低了自己的下限,可能觸碰法律的紅線。未成年人作為弱勢群體,更不該被物化為商品,成為同時,因其不成熟,未成年人作為商業廣告的信息接受者,極易受到廣告潛移默化的影響。好的廣告總是擁有著好的創意,還應有正確的價值,傳遞著正能量。因此,作為廣告商,企業主,理應擔負起相應的責任,給予他們健康成長的環境。
從這則低俗廣告事件中,我們也可以窺一斑而見全豹,如何把未成年人保護落到實處,考驗著涉及各部門的智慧和能力,更需要拿出擲地有聲的代替,讓不法者承擔應有法律責任。孩子們成長得更好,是全社會最大的心愿。只有把那些瞄準未成年人的主觀惡意徹底打消,及時鏟除黑惡土壤,才能真正切斷斬伸向孩子的罪惡之路手,筑牢未成年人保護的基石。